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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增一减!《2018年农民工监测观察陈诉》公布

作者:金年会官网 时间:2023-02-25 19:34
本文摘要:农民工监测观察: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漫衍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设农民工监测观察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观察。观察规模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61个观察县(区)抽选了8484个村和22.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观察样本。接纳入户会见观察的形式,按季度举行观察。农民工市民化观察: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设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观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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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监测观察: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漫衍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设农民工监测观察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观察。观察规模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61个观察县(区)抽选了8484个村和22.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观察样本。接纳入户会见观察的形式,按季度举行观察。农民工市民化观察: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设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观察制度。

观察规模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观察员使用手持电子收罗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观察。主要指标解释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当地从事非农工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当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凭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划定》划分的区域,与盘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规模相一致。

东部地域:包罗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域:包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域:包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东北地域: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都会类型:按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都会划分为500万人以上都会、300-500万人都会、100-300万人都会、50-100万人都会、50万人以下都会和建制镇。2018年农民工监测观察陈诉一、农民工规模、漫衍及流向(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增速回落显着2018年农民工总量为28836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0.6%。农民工增量比上年淘汰297万人,总量增速显着比上年回落1.1个百分点。

在农民工总量中,在乡内就地就近就业的当地农民工11570万人,比上年增加103万人,增长0.9%;到乡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17266万人,比上年增加81万人,增长0.5%。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06万人,比上年淘汰204万人,下降1.5%。在外出农民工中,到省外就业的农民工7594万人,比上年淘汰81万人,下降1.1%;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9672万人,比上年增加162万人,增长1.7%。

省内就业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56%,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二)西部地域输出农民工人数增加最多,东部地域输出农民工略有淘汰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域输出农民工10410万人,比上年淘汰20万人,下降0.2%,占农民工总量的36.1%;中部地域输出农民工9538万人,比上年增加88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3.1%;西部地域输出农民工7918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7.5%;东北地域输出农民工970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3.4%。

(三)在东部、东北地域就业的农民工淘汰,在中西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继续增加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15808万人,比上年淘汰185万人,下降1.2%,占农民工总量的54.8%。其中,在京津冀地域就业的农民工2188万人,比上年淘汰27万人,下降1.2%;在长三角地域就业的农民工5452万人,比上年增加65万人,增长1.2%;在珠三角地域就业的农民工4536万人,比上年淘汰186万人,下降3.9%。

在中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6051万人,比上年增加139万人,增长2.4%,占农民工总量的21.0%。在西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5993万人,比上年增加239万人,增长4.2%,占农民工总量的20.8%。

在东北地域就业的农民工905万人,比上年淘汰9万人,下降1.0%,占农民工总量的3.1%。二、农民工基本特征(一)女性和有配偶的农民工占比均提高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2%,女性占34.8%。

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0.8%,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当地农民工中女性占38.6%,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7.2%,有配偶的占79.7%,丧偶或仳离的占3.1%;有配偶的占比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8.1%,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当地农民工有配偶的占90.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二)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逐年提高农民工平均年事为40.2岁,比上年提高0.5岁。从年事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2.1%,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2.4%,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近五年呈逐年提高趋势。

从农民工的就业地看,当地农民工平均年事44.9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35.0%,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3.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平均年事为35.2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69.9%,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11.1%,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三)新生代农民工中超半数为“80后”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1.5%,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老一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8.5%。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占50.4%;“90后”占43.2%;“00后”占6.4%。(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比继续提高在全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2%,小学文化水平占15.5%,初中文化水平占55.8%,高中文化水平占16.6%,大专及以上占10.9%。

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占13.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当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占8.1%,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三、农民工就业状况(一)在第三工业就业的农民工比重过半从事第三工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0.5%,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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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事传统服务业的农民工继续增加。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7%,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住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二是脱贫攻坚开发了大量公益岗位,在公共治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中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从事第二工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9.1%,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

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7.9%,比上年下降2.0个百分点;从事修建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8.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二)农民工月均收入稳定增长农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业、修建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入增速划分比上年提高1.9、1.1和0.1个百分点;住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收入增速与上年持平;批发和、住宿和餐饮业收入增速划分比上年回落0.4和0.8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于当地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4107元,比上年增加302元,增长7.9%;当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40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5.3%。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当地务工农民工多767元,增速比当地务工农民工高2.6个百分点。(四)在东部和中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加速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955元,比上年增加278元,增长7.6%,增速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568元,比上年增加237元,增长7.1%,增速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域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522元,比上年增加172元,增长5.1%,增速比上年回落2.4个百分点;在东北地域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98元,比上年增加44元,增长1.4%,增速比上年回落4.8个百分点。

四、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一)人均居住面积继续提高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0.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户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及以下的农民工户占4.4%,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从差别规模都会来看,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均有提高。其中,500万人以上都会中,人均居住面积15.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50万人以下都会中,人均居住面积23.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二)享受保障性住房比例提高在进城农民工户中,购置住房的占19%,与上年持平。

其中,购置商品房的占17.4%,与上年持平。租房居住的占61.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单元或雇主提供住房的占12.9%,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在进城农民工户中,2.9%享受保障性住房,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1.3%租赁公租房,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1.6%自购保障性住房,与上年持平。(三)居住设施不停改善在进城农民工户住房中,有洗澡设施的占82.1%,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使用净化处置惩罚自来水的占87.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独用茅厕的占71.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能上网的占92.1%,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拥有电冰箱、洗衣机、汽车(包罗谋划用车)的比重划分为63.7%、63.0%和24.8%,划分比上年提高3.6、4.6和3.5个百分点。五、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教育情况(一)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提高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83.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其中,26%在公办幼儿园,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35.2%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从差别规模都会来看,入读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例相差不大。500万人以上都会中3-5岁随迁儿童有63.3%入读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万人以下都会中的比例为61.8%。

(二)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在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在校率98.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就读的学校类型看,小学阶段随迁儿童82.2%在公办学校就读,与上年持平;11.6%在有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初中阶段随迁儿童84.1%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10%在有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三)当地升学入园难、用度高问题仍需关注进城农民工家长对随迁儿童教育的评价中,表现很是满足和比力满足的占75.3%,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对所在学校师资的评价中,认为很是好和比力好的占78.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50.8%的农民工家长反映在都会上学面临一些问题,比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当地升学(入园)难、用度高依然是进城农民工家长反映最多的两个问题。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家长持此看法的划分是26.7%和27.2%;对于3-5岁随迁儿童,持此看法的划分是38.7%和51.4%。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一)进城农民工城镇归属感较为稳定在进城农民工中,38%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镇的“当地人”,与上年持平。

其中,已定居农民工中该比例为79.2%,对所居住城镇高度认同。都会规模越大,农民工的归属感越低。

在500万人以上大都会中,该比例仅为16.8%,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从对所在城镇的适应情况看,19.6%表现自己很是适应,61.5%表现比力适应。其中,已定居农民工中,该比例划分是34.8%和57.8%。

(二)进城农民工组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进城农民工中,26.5%到场过所在社区组织的运动,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3.5%经常到场,23.0%表现偶然到场。15.3%到场过人大代表选举,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加入工会组织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9.8%。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经常到场工会运动的占26.0%,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偶然到场的占56.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泉源:国家统计局 微观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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